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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一、目的=== 以竹籤、瓦愣板、橡皮管、橡皮筋設計可摺疊的結構,並於釋放後能自行彈 開伸展變形成「高塔」或「飛行器」,藉以激發學生創意思考並應用結構力學、 彈性原理設計製作可摺疊器物,期望啟發之概念將來能運用於空間精簡之現代生 活或科技產品中。 ===二、原理=== 桿件和桿件結合有固定、滑動、轉動、滑動且轉動等方式,而轉動有有二維 自由轉動、三維自由轉動、二維受限轉動、三維受限轉動等。以竹籤組成一個可 摺疊的結構體必須考慮每個關節的運動方式,尤其是轉動方式,而設計一個可摺 疊且可彈開的結構體更需善用彈性物體作為桿件和桿件之間的連結。 彈性體的形變量愈大恢復力就愈大,彈性體的材質、厚度、寬度等也會影響 彈力常數。恢復力如果太小就無法支撐結構體,但假如恢復力太大,超過竹籤的 彎曲極限就可能使竹籤斷裂。 設計高塔需考慮結構及各關節恢復力的平衡,才能於彈開後維持穩定直立。 設計飛行器需使恢復力能在釋放時能平均且充分作用,使飛行器能獲得快速度準 直射出。 ===三、活動一:旗正飄飄=== ====(一)場地==== 如右圖一,得分區為150 x150公分正方形地面區域, 與起拋線相距80公分。 ====(二)使用器材==== =====1. 大會提供===== 竹籤、橡皮管(細)、橡皮管(粗)、橡皮筋(小)、橡 皮筋(中)、橡皮筋(大)、塑膠瓦愣板、三角旗、雙 面膠帶、棉線 80 cm 圖一 活動一場地 150 cm 150 cm 起拋線 得分區 =====2. 學生自備===== 透明膠帶、氣球、直尺、剪刀、美工刀、切割墊、鑽子、油性筆、髮夾、 打氣筒等。 ====(三)競賽說明==== =====1. 製作說明===== (1) 每隊於製作時間內(詳見後面時間規定)完成參賽作品。 (2) 限以大會提供的竹籤、棉線、塑膠瓦愣板、各式橡皮管、橡皮筋及自 備的透明膠帶製作一具旗塔。 (3) 旗塔的最上方一節竹籤為旗桿,在旗桿上方以大會發的雙面膠固定三 角旗。 (4) 可將自備氣球以棉線繫於旗塔上。 (5) 完成之旗塔(不含氣球及繫氣球的棉線)必須能 摺疊,且摺疊之後以一手抓住後之大小不得超 過15×15×40cm範圍,即必須要能全部放進 一邊開口的規格盒內(尺寸如右圖二)。 (6) 上述摺疊作品於拋出後必須能彈開,且落地之 後旗子能位於高處才能獲得好成績。(附錄一 彈性結合參考範例) =====2. 操作說明===== (1) 每一隊員輪流操作一次,共三次操作。 (2) 第一人於呼叫隊號前先將旗塔摺疊好握於單一手掌中,呼叫隊號後便 開始計時。 (3) 每一隊競賽時間為4分30秒,計時截止時便停止操作,未完成的部分以 0分計,但已拋出之旗塔可繼續完成測量。 (4) 參賽者立於起拋線前將摺疊好的旗塔放入規格盒裡,若能完全放入盒 內(不含氣球及其繫線),裁判判合格之後便能進行拋擲。 (5) 若摺疊後的作品無法完全放入規格盒內,裁判判為不合格,參賽者可 進行調整再檢查或選擇放棄,該次以0分計。 (6) 參賽者將檢查合格之作品拋向得分區上空,使旗塔展開並落於得分區 內。 (得分區如圖一,距離起拋線80公分之150 x150公分正方形地面 區域) (7) 旗塔著地並靜止後裁判測量旗桿頂的鉛直高度作為計分之依據,高度 愈高者成績愈佳。 (8) 裁判測好高度後下一名隊員便能取回旗塔開始摺疊…,每隊參賽程序如 下。(注意,呼叫隊號時若未完成摺疊仍開始計時) =====3. 計分方式===== (1) 裁判測量旗桿頂端距離地面之鉛直 高度(判讀至公分)。但如果高度小於 30cm則視為失敗,以0cm計。 (2) 若旗塔著地後任何接觸地面部分(不 含氣球及其繫線)超出得分區範圍, 則所測高度乘以三分之二 (取自小 數點後一位)。 (3) 每隊三人高度相加即為該隊成績。 (4) 依照各隊成績高下排名,再以六等第計分法換算該隊得分,即為活動 一得分(得分a)。 =====4. 其他注意事項===== (1) 竹籤、塑膠瓦愣板、橡皮筋、橡皮管均可任意剪裁使用。棉線可連結 或剪短或分成數股細線使用。 (2) 旗桿末端繫一顆氣球是為了利用氣球受空氣阻力產生拖曳作用,而使 旗塔落下時能保持正立姿態,各隊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氣球。 (3) 氣球必須於製作時間內以嘴巴吹,或以自備打氣筒打入空氣,不得灌 入其他種類氣體(如氫、氦等)。 (4) 三角旗黏貼高度不得超過旗桿頂以利於裁判測量高度。 (5) 參賽者可自製作品規格盒並帶來自行測試,但競賽時仍以大會準備的 為準。 判讀高度範圍 (6) 競賽時,參賽者將作品拋出時必須一次釋放,不得分次逐步釋放,否 則裁判得以違規判該次0分。 (7) 參賽者應將作品向得分區上方拋出,令作品在空中自行彈開且落下。 如果旗塔的任何部分已經碰觸地面而仍有旗塔、棉線、氣球任何部分 未完全離手,裁判得以違規判該次0分。 (8) 隊友得協助撿回及摺疊作品,但摺疊完成後就必須要退開。 (9) 競賽時間內仍可調整作品,作品毀損仍可繼續競賽。 (10) 若裁判懷疑通過檢查之作品在拋擲前又滑脫而超出規格範圍,可要 求重新檢查規格。重新檢查結果如果仍符合規定則繼續進行拋擲,且 延長鐘競賽時間10秒。如果不符合規定則必須調整至合格才得拋擲, 且不延長競賽時間。 ===四、活動二:靈蛇出洞=== ====(一)場地==== 活動二場地如右圖三,兩側實線夾角10度,3m 以上為淺色陰影區,淺色陰影區外0.5m之內為深 色陰影區。 發射點為距離地面約150~160cm高度之一個特 定位置(約為羽球網高度)。 ====(二)使用器材==== =====1. 大會提供===== 竹籤、橡皮管(細)、橡皮管(粗)、橡皮筋(小)、 橡皮筋(中)、橡皮筋(大) 、塑膠瓦愣板、棉線。 =====2. 學生自備===== 透明膠帶、滑翔翼薄膜、直尺、剪刀、美工 刀、油性筆、切割墊、髮夾等。 ====(三)競賽說明==== ======1. 製作說明====== (1) 每隊於製作時間內(詳見後面時間規定)完 成參賽作品。 (2) 限以大會提供的竹籤、棉線、各式橡皮管、橡皮筋、塑膠瓦愣板製作 一具飛行器。 (3) 可以自備的薄膜為飛行器加裝滑翔翼。 發射點之投影點 (4) 完成之飛行器(含滑翔翼)必須能摺疊,且摺疊之後以一手抓住後其大小 不得超過15×15×40cm範圍,即必須要能全部放進一邊開口的規格盒 內(如圖二)。 (5) 上述摺疊後之作品於釋放後必須能彈射出去,射得遠且準才能獲得好 成績。 (6) 參賽者得事先製作發射座(詳見注意事項)帶來使用。 =====2. 操作說明===== (1) 每一隊員輪流操作一次,共三次操作。 (2) 第一人於呼叫隊號前先將飛行器(含滑翔翼)摺疊好握於單一手掌或發 射座中,呼叫隊號後便開始計時。 (3) 每一隊競賽時間為4分30秒,計時截止時便停止操作,未完成的部分以 0分計,但已射出之飛行器可繼續完成測量。 (4) 參賽者立於發射點之前將摺疊好的飛行器(含滑翔翼、發射座)放入規格 盒裡,若能完全放入盒內,裁判判合格之後便能進行發射。 (5) 上述摺疊後若無法完全放入規格盒內,則裁判判為不合格,參賽者可 進行調整再檢查,或選擇放棄,該次以0分計。 (6) 參賽者將握住飛行器的手腕關節置於發射點,張開手掌使飛行器彈開 並射向得分區。 (如圖三場地圖所示) (7) 飛行器著地並靜止後裁判測量最末端位置判斷得分。 (8) 裁判紀錄好得分後下一名隊員便能取回飛行器開始摺疊…,每隊參賽程 序如下。(注意,呼叫隊號時若未完成摺疊仍開始計時) =====3. 計分方式===== (1) 飛行器靜止時末端所在位置距離發射點未超過3m則以 0分計。 (2) 如果飛行器末端超過3m且靜止於夾角10度的邊線範圍內(淺色陰影區), 則得分為發射距離取整數如圖三所示之3、4、5、6…。若因競賽場地 大小之限制,則飛行器超過最遠端得分區者一律以最遠端得分+2計。 (3) 如果飛行器末端超過3m且靜止於邊線外0.5m範圍內(深色陰影區),則 得分為同距離得分區之三分之二。 (4) 飛行器末端超過3m但超出深色陰影區,不論距離為何均得1分。 (5) 如果飛行器發射後分裂開來,則以最接近發射點的部分之末端所在位 置計分。 (6) 每隊三人成績相加即為該隊成績。 (7) 依照各隊成績高下排名,再以六等第計分法換算該隊得分,即為活動 二得分(得分b) =====4. 其他注意事項===== (1) 竹籤、塑膠瓦愣板、橡皮筋、橡皮管均可任意剪裁使用。棉線可連結 或剪短或分成數股細線使用。 (2) 各隊可自行決定是否加裝滑翔翼。若要加裝滑翔翼,只能使用自備軟 性薄膜材料,得事先剪裁。若需裝置支架、彈性材料等必須使用大會 統一發放的材料,且得使用自備膠帶。 (3) 滑翔翼必須固定在飛行器上,摺疊時必須能連同飛行器放入規格盒內, 且發射時必須與飛行器一併射出。 (4) 本項活動辦法中所謂之「末端」是指飛行器(含滑翔翼)發射且著地後最 接近發射點的部位。 (5) 使用發射座可使發射順暢、穩定,各隊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。若要使 用發射座需自備,且必須符合以下規定否則以0分計。 <1>發射座只能以膠帶及紙張或紙板製作,不得包含其他材料。 <2>只能以飛行器結構變形時推擠發射座之反作用力來發射飛行器, 不得以橡皮筋或橡皮管連結飛行器與發射座而藉由伸長形變之 彈力來發射飛行器。 <3>飛行器發射出去後,不得留下任何組件在發射座上。即,發射座 仍須保持原來的組成及材料(膠帶、紙張或紙板)。 (6) 參賽者可自製作品規格盒並帶來自行測試,但競賽時仍以大會準備的 為準。 (7) 競賽時,參賽者將作品射出時必須一次釋放,不得分次逐步釋放,否 則違規判該次0分。 (8) 發射過程參賽者應必須將手腕關節靜置於發射點,可調整發射角度, 但不得移動,否則該次以0分計。 (9) 隊友可協助撿回及摺疊作品,但摺疊完成後隊友就必須要退開。 (10) 競賽時間內仍可調整作品,作品毀損仍可繼續競賽。 (11) 若裁判懷疑通過檢查之作品在拋擲前又滑脫而超出規格範圍,可要 求重新檢查規格。重新檢查結果如果仍符合規定則繼續進行拋擲, 且延長鐘競賽時間10秒。如果不符合規定則必須調整至合格才得拋 擲,且不延長競賽時間。 ===五、競賽時間=== (一) 製作:活動的製作與測試時間(含說明及領取材料)共 40 分鐘。 (二) 評審:依評審叫號按順序活動一、二同時進行,活動一每組 4 分 30 秒,活 動二每組 4 分 30 秒 ===六、評等=== (一) 各隊活動一六等第得分(得分a)、活動二六等第得分(得分b)相加後排 序決定單項優勝隊伍。 (二) 若總分數相同時以活動一的得分高者獲得,若活動一的分數相同時以活動 一的原始得點高者為單項優勝競賽獎。 ===七、給評分者的建議=== ====(一) 檢查事項==== (1) 使用材料必須符合本競賽項目辦法之規定。 (2) 氣球只能灌入空氣,不得灌入其他氣體。 (3) 作品摺疊後必須小於15×15×40cm範圍,能完全放入規格盒內,不得硬 撐使規格盒變形。 (4) 活動一氣球和繫氣球的棉線不需放入規格盒,但活動二之滑翔翼及發射座 都必須能放進規格盒內檢查。 (5) 活動二若使用發射座,只能以紙或紙板為材料,且只能以膠帶黏貼製作。 ====(二)學生操作時==== (1) 參賽者站定位之後才檢驗摺疊作品之規格,以減少作品檢查後又鬆脫的機 會。 (2) 測量時必須正確且快速,且確定測量結果後要明確讓參賽者知道,以便把 握時間進行下一動作。 (3) 作品必須一次釋放,不得分階段釋放。 (4) 活動一可以畫有刻度的鉛錘線或尺測量高度。 (5) 活動一即使旗桿頂不是在最高位置仍以旗桿頂為測量高度之依據。 (6) 活動一旗塔接觸地面的部位超出得分區才需將高度乘以三分之二,若只有 懸空超出得分區則不需要乘以三分之二。 (7) 活動二發射時手腕關節必須放在發射點上,不得移動。 (8) 活動二不得以橡皮筋或橡皮管一端附著在飛行器一端掛在發射座,藉伸長 形變的彈力發射飛行器。 (9) 活動二發射後若發射座掉落地面不影響成績。 ====(三)場地設置==== (1) 在活動二辦法中得分區並無距離上限,但實際上會受限於比賽場地,在空 間許可下應盡量規劃最大距離,且各場地遠端兩側與牆壁等障礙物至少間 隔0.5m。 (2) 如圖三活動二場地只需布置實線部分(淺色陰影區),評審時須準備一支長 直尺輔助測量是否超出0.5m。 (3) 根據參賽隊伍數量設置場地數,嚴格執行叫號便開始計時,並熟悉測量方 法及流程,各場地在45分鐘競賽時間內應可評審6~7隊。 (4) 活動一、二場地可交錯布置以節省空間(參考附錄二)。 (5) 盡量避免強風影響,活動二場地尤其應避免逆風或順風。 ===八、給競賽者的意見=== (一) 本活動使用的器材大都容易取得(若無法取得,請洽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 高振翔先生,電話2363-3118#14),因此可以在家事先勤加演練,方能在 競賽時獲取佳績。 (二) 本項活動使用的材料雖然簡單,但變化無窮,附錄三提供幾種基本作法供 參考,參賽者可發揮創意設計更多種組合方式。 (三) 竹籤容易折斷,正可考驗參賽者以巧妙設計及操作彌補竹籤強度不足之問 題。 (四) 不同廠牌之竹籤、橡皮筋、橡皮管等材料之尺寸有所差異,參賽者必須能 根據現場發放材料之性質調整作法。 (五) 領到竹籤發現異常,僅能交換5次,一支換一支。 (六) 因使用場地範圍大,且各場地受風的影響不盡相同,參賽者請自行修正風 向造成之影響。 ==3 wiki== <table class=nicetable> <tr><th>語法</th><th>顯示</th><th>說明</th></tr> <tr> <th> #AAA #BBB #CCC </th> <th> #AAA #BBB #CCC </th> <th>井號</th> </tr> <tr> <th><pre> *AAA *BBB *CCC </pre></th> <th> *AAA *BBB *CCC </th> <th>星號</th> </tr> <tr> <td><pre> *AA *#AA1 *#AA2 *BB *#BB1 *#BB2 </pre></td> <td> *AA *#AA1 *#AA2 *BB *#BB1 *#BB2 </td> <th>先星後井</th> </tr> <tr> <td><pre> #AA #*AA1 #*AA2 #BB #*BB1 #*BB2 </pre></td> <td> #AA #*AA1 #*AA2 #BB #*BB1 #*BB2 </td> <th>先井後星</th> </tr><tr> <td><pre> ==中標== ===小標=== ====小小標==== =====加粗標===== ======超小標====== </pre></td> <td> <p style='font-size:150%;border-bottom:1px solid #aaa;'>中標</p> <p style='font-size:132%;font-weight:bold;'>小標</p> <p style='font-size:116%;font-weight:bold;'>小小標</p> <p style='font-size:100%;font-weight:bold;'>加粗標</p> <p style='font-size:80%;font-weight:bold;'>超小標</p> </td> <th>段落標題,等號多標題小</th> </tr> <tr> <td><pre> =大標= </pre></td> <td> <p style='font-size:188%;border-bottom:1px solid #aaa;'>大標</p> </td> <th>請不要用,這是留<br/>給議程題目用的。</th> </tr> <tr> <td><pre> [http://jendo.org 振鐸網站] 格式:[URL 連結說明] </pre></td> <th> [http://jendo.org 振鐸網站] </th> <th>外部連結:一層中<br/>括號包著 URL,空<br/>白後放連結說明。</th> </tr> <tr> <td><pre> [[這是首頁]] 格式:[[頁面名稱|連結說明]] 中括號內也可只寫頁面名稱 </pre></td> <th> [[]] </th> <th>內部連結:兩層中括<br/>號包著「頁名」,豎<br/>槓(|)後放連結說明。</th> </tr> <tr> <td><pre> [[檔案:Go top.gif]] 格式:[[檔案:檔名|圖長|圖寬|…]] </pre></td> <th> [[檔案:Go top.gif]] </th> <th> 插入圖照也是內部連結<br/> 。所以請先上傳圖照。<br/> 請勿非法上傳圖照。</th> </tr> </table> <!-- <tr> <th><pre> </pre></th> <th> </th> <th></th> </tr> </table> 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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