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飛天神龍" 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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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得點標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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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若滑翔機停駐點在得點區兩側之外,則以零分計點。
 
#若滑翔機停駐點在得點區兩側之外,則以零分計點。
 
#若滑翔機落地點在得點區內,而滑行至得點區外,依落地點所在區域計點。
 
#若滑翔機落地點在得點區內,而滑行至得點區外,依落地點所在區域計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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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活動二:翻江龍==
 
==活動二:翻江龍==

於 2019年6月17日 (一) 02:53 的修訂

原始設計者:謝迺岳


古老的時代有龍,常在天地間飛翔。但是現在,龍不以原貌出現。龍有時化身為蒼鷹,在天空中翱翔,從高處監看著世間萬物;龍有時化身為長蛇,在大海中游走,護衛著過往的生靈;牠(們)想望著久遠前的平和,也企望那平和能夠永遠存在於世間...。

目的

用 A4 紙張做滑翔機與飛行筒,比賽射程。

原理

  1. 物體前進時,若截面積愈小,則空氣阻力愈小。
  2. 轉速愈高的物體,轉動軸的方向愈不容易被外力矩改變。

競賽方式

分為「翼手龍」(滑翔機)與「翻江龍」(飛行筒)兩項。

使用材料

大會提供:每組 A4 影印紙 16 張(每張約 5g)、白膠一瓶、細膠帶一捲(寬 1.8cm)。 自 備:切割工具。

競賽說明

製作說明

  1. 活動一:使用一至二張 A4 紙,製作一架滑翔機,形狀不限。
  2. 活動二:使用一至二張 A4 紙,製作一個飛行筒。飛行筒為空心圓柱,筒高度須大於 10cm、截面直徑須不小於 6.5cm(約為 600cc 保特瓶直徑)。
  3. 可使用白膠或膠帶粘貼紙張,此外不得增加其他物體在滑翔機與飛行筒上,而完成之滑翔機(或飛行筒)質量須不大於 15g。

操作方式

  1. 翼手龍:一人站在地面或桌上,用雙手釋放滑翔機,比賽滑行距離。手舉起滑翔機時,滑翔機頂端距離地面須不高於 2.5 公尺(大會設置橫竿標示高度)。又釋放滑翔機時,不可使用投擲方式,即不可提供滑翔機初速。
  2. 翻江龍:一人站在地面,用手投擲飛行筒,比賽飛行距離。

競賽說明

  1. 活動一與活動二中,參賽隊伍依編號進入準備區。裁判檢查各隊滑翔機與飛行筒,材料不符或未依規定製作者,不予評分。
  2. 各隊依裁判指示進入發射區後,同隊四人輪流發射二次,全隊須在在 2 分鐘內發射完畢。
  3. 每一活動中,四人共八次得點作為該活動之總得點。

活動一:翼手龍

場地佈置說明

  1. 發射區:以桌子墊高,使人站上桌後,伸長手臂可達 2.5 公尺高。大會架設橫竿(或用其他方法)限制隊員舉手後,滑翔機頂端的高度不大於 2.5 公尺,且滑翔機前端不超過橫竿;並規範發射滑翔機時只能脫手釋放,不可投擲。(若參賽者有投擲動作,裁判對其警告,並允許重新發射一次為限。)
  2. 得分區:為一梯形,高 10 公尺,兩底分別為 1 公尺及 6 公尺,而短底接桌邊。得分區內,每隔 1 公尺畫一條線平行於桌面,兩線間寫得點,如圖 4-1 所示。

得點標準

  1. 滑翔機落地後,依停駐區域之標示計點。若停於線上,以較高分計點。射程若超過十公尺,則裁判以尺丈量計點。
  2. 若滑翔機停駐點在得點區兩側之外,則以零分計點。
  3. 若滑翔機落地點在得點區內,而滑行至得點區外,依落地點所在區域計點。

活動二:翻江龍

場地佈置說明

  1. 發射區:在地面之長方形,長 1 公尺、寬 0.5 公尺。
  2. 得分區:為一梯形,高 20 公尺,兩底分別為 1 公尺及 6 公尺,而短底接發射區。得分區內,每隔 1 公尺畫一條線平行於發射區,兩線間寫得點,如圖 4-2 所示。

得點標準

  1. 飛行筒落地時,依著地點所在區域之標示計點。若落於線上,以較高分計點。射程若超過 20 公尺,則裁判以尺丈量計點。
  2. 飛行筒若落在得點區兩側之外,則以零分計點。

活動三:創意飛龍

  1. 用 A4 紙為主要材料製作飛行器。不限形狀、大小及重量,亦不限發射方式。
  2. 創意說明書:
    1. 字數:500~1000 字。
    2. 須用文字說明設計原理、功能、及特點,於報到時一併繳交。
    3. 若未繳說明書,視為放棄此活動的創意競賽,本活動不予計分。

器材

時間

  1. 製作時間:各隊 25 分鐘(含說明及領材料)
  2. 評審時間:活動一與活動二,每隊各 2 分鐘;18 隊共 45 分鐘。

評分方法

活動一與活動二

  1. 各項活動每人均有二次發射機會,將每隊四人共八次得點合計,即為同一隊在該項活動之得點。
  2. 活動一各隊八次得點總和,與其他參賽隊伍相較先行六等第排序計分,即為各隊活動一得分。
  3. 活動二各隊八次得點總和,與其他參賽隊伍相較先行六等第排序計分,即為各隊活動二得分。
  4. 將活動一與活動二兩項的六等第排序計分相加,其總和再一次與他隊作六等第排序計分,即為「飛天神龍」的總成績。
  5. 將「飛天神龍」的總成績,再與其他各項競賽活動項目的總成績相加,即為該隊的大會總成績。

活動三(創意獎)

  1. 依功能 25%
  2. 造型美觀 25%
  3. 創意特色 25%
  4. 及說明書 25%

之配分評審,最高分者獲創意獎。此項評分獨立計算,不列入大會總成績。

單項優勝獎

本項競賽(活動一與活動二)總排名第一名之隊伍,獲得此獎。

  1. 若此項競賽有兩隊以上總成績相等時,依活動一得分高者為優勝。
  2. 若活動一得分排序又相同時,再以活動二得分高者為優勝。

探究問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