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鳳舞龍翔" 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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吹氣把瓶蓋從洞中射出比遠;噴氣使氣球飄浮空中比久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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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19年1月30日 (三) 03:51 的最新修訂

原始設計者:謝迺岳


目的

吹氣把瓶蓋從洞中射出比遠;噴氣使氣球飄浮空中比久。

原理

  1. 柏努利方程式指出:同一高度時,使氣流增快,則氣壓降低。
  2. 在瓶蓋上方吹氣,氣球提供昇力,使瓶蓋跳出洞口。
  3. 在氣球下方吹氣,氣流限制氣球往旁邊移動的趨勢,使氣球留在氣柱上。

材料

  1. 寶特瓶蓋 600cc 4 只
  2. 細吸管 直徑約 0.5cm 12 支 可裁剪所需造型(活動一、二共用)
  3. 粗吸管 直徑約 1.1cm 12 支 可裁剪所需造型(活動一、二共用)
  4. 紙牌 5.7cm×8.7cm 1 副 可裁剪彎折成所需造型
  5. 膠帶 寬約 1.8cm 1 捲 (活動一、二共用)
  6. 橡皮圈 周長約 14cm 8 條
  7. 紙牌 5.7cm×8.7cm 1 副 不可修剪彎折
  8. 小氣球 3 inch 6 個
  9. 大氣球 10 inch 6 個
  10. 工具與粘劑

活動一:龍翔萬海

  1. 將瓶蓋、橡皮圈與紙牌粘在一起,即成為「祥龍」。裁剪或粘接吸管成為「龍笛」,用龍笛吹氣以使翔龍從龍洞口吹出。
  2. 製作祥龍時,不限紙牌之數量(0~54 張),且可隨意修剪彎折紙牌。
  3. 製作祥龍時,不限橡皮圈之數量(1~8 條),並可隨意修剪橡皮圈;但拿起瓶蓋時,橡皮圈下垂之長度須超過 10cm。
  4. 製作龍笛時,不限吸管之數量(1~24 支),且同隊人員可相互借用龍笛。
  5. 同隊四人須製作 4 隻祥龍,同隊人員不可交換祥龍使用。
  6. 圖一為祥龍與龍笛之例
  7. 每人將祥龍放在龍洞內,口含龍笛吹氣,使祥龍從洞內射出,落在得點區內,依祥龍觸地位置計點。

競賽場地

  1. 由大會佈置。將一支三角架直立地面,三角架頂端為龍洞(使用一個膠帶環(直徑約 7.5cm、高約 1.8cm)粘在光碟片上;光碟片再粘在攝影三角架頂端;三角架頂端離地高約110cm)。
  2. 地面畫有長方形( 1m×5m)得點區,得點區內劃分為 25格( 1m×0.2m),自三角架中垂線下開始,依序每格寫有 1~25之點數。

競賽方式

  1. 依評審人員指示,同隊四人依序將祥龍放在洞內並吹氣。
  2. 每人可吹氣三次,每隊共有 12 次得點機會。

評分標準

  1. 吹氣使祥龍飛出龍洞,須落在得點區內,以觸地點之格內所寫點數為得1點。
  2. 祥龍落地前,若觸碰身體或三角架,則須重吹一次。
  3. 四人12次得點總數與他隊作六等第計分。
  4. 若超過 25 格以 25 點計算。

活動二:鳳舞千山

  1. 將小氣球、橡皮圈與紙牌粘在一起,即成為「瑞鳳」。將大氣球與吸管粘在一起成為「鳳笛」,用鳳笛放氣以使瑞鳳飄浮在空中。
  2. 製作瑞鳳時,不限紙牌之數量(0~54 張),但不可修剪彎折紙牌。
  3. 製作瑞鳳時,不限橡皮圈之數量(1~8 條),並可剪斷;但拿起瑞鳳時,橡皮圈下垂的長度須超過 10cm。
  4. 瑞鳳須能完全放在龍洞內(直徑 7.5cm ,高 1.8cm)。競賽時經評審人指出瑞鳳不合格者,須當場修改,且每隻瑞鳳之修改以一次為限。
  5. 製作鳳笛時,不限吸管之數量(1~24 支),且同隊人員可相互借用鳳笛。
  6. 同隊四人須製作 4 隻瑞鳳,同隊人員不可交換瑞鳳使用。
  7. 圖二為瑞鳳與鳳笛之例。五、競賽方式

競賽場地

地面畫邊長1m的正方形,供同隊四人站立。

競賽方式

  1. 同隊四人同時站在地上的一個方格內 (邊長 1m),每人手持一個充飽氣的鳳笛。
  2. 評審人員喊「一、二、三」後即開始計時,四人同時將瑞鳳拋出,並使鳳笛放氣吹瑞鳳,使瑞鳳飄浮在空中。若故意以其他手段使瑞鳳飄浮,則此瑞鳳得點以零計。
  3. 當手離開瑞鳳後,即開始計時;瑞鳳碰觸地、人或任何物體,計時即停止。以瑞鳳在空中之計時秒數為得點。
  4. 若瑞鳳搭載紙牌,則得點為「秒數」乘「紙牌數+1」。
  5. 當同隊隊員之瑞鳳觸地、觸人或任何物體後,可利用鳳笛中之剩餘氣體幫助隊員之瑞鳳飄浮。
  6. 瑞鳳觸碰鳳笛時,若在一秒內能被鳳笛之氣流吹離,則可繼續比賽。
  7. 每隊每次操作時間為一分鐘,每隊有兩次操作機會。將四人八次得點相加,即為活動二之總得點。

評分標準

  1. 四人同時用鳳笛放氣,使瑞鳳飄浮空中。一分鐘內,瑞鳳觸地或觸人則記錄飄浮秒數作為得點;飄浮達一分鐘以 60 點計。
  2. 每隊有兩次操作機會,得點總數與他隊作六等第計分。活動三『 創意競賽』

說明

製作一個運用伯努利原理的玩具,須有彈跳或飄浮功能。不限遊戲形式和製作材料。

探究問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