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沉玩偶
活動一
- 各隊在測試前要先宣告表演項目,計點方式如下:
- 寶特瓶內只有一個浮沈玩偶,可以下降與上升者得10點。
- 寶特瓶內有二個浮沈玩偶,可以下降與上升者得10點,但每增加一種上升或下降的不同次序者各加10點。
- 例如:
- 兩個浮沈子A與B,下降次序:A先B後【簡記為(下)AB】,
- 上升次序為B先A後【簡記為(上)BA 】,各得10點。
- 可能的得點方式總共有:
- 下)AB (上)BA....得10點
- (下)AB ....加10點
- (下)BA (上)AB ....加10點
- (上)BA....加10點
- (3)寶特瓶內有三個浮沈子可以下降與上升者得1 0點。
- (下)ABC (上)CBA....10點
- (上)CAB ..加10點
- (上)ABC ..加10點
- (上)ACB ..加10點
- (上)BAC ..加10點
- (上)BCA..加10點
- (下)ACB、(下)BAC、(下)BCA、(下)CAB、(下)CB
A 上升的次序如上所舉,可能會有許多不同的組合,但同樣, 每一不 同的上升或下降都加10點。 《註》每次測試以保特瓶之中線為始點,超過中線即開始計分。 3.參賽者必須確實完成於測試前所宣告之表演項目後,方能繼續進行 下 一個項目。 4.每隊有6分鐘時間進行評審, 6分鐘內有三次測試機會,取最高之一次 做為競賽成績。每項表演均須予以記錄。活動二: 1.瓶子、浮沉子的材質、大小、形狀不限。 2.評審辦法同活動一。 3.依浮沉玩偶整體造型、創意等特色評分。 評審器材: 評審表、筆 時間:製作時間30分鐘,評審時間20分鐘 計分方式: 1.活動二依整體的造型、創意等特色評分,得分最高隊伍,頒發創意獎, 此項評分不列入總成績內計算。 2.活動一所得點數最高隊伍,頒發單項優勝獎。(若點數相同時以抽籤決 定優勝隊伍) 3.累計所有參賽者成績,活動一及活動二均採六等第計分法,計算方式如 下表: 名 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隊數 1 3 6 10 15 其 他 得分 30 21 15 12 9 6 4.本項活動之得分將與另外三項競賽合併統計成績,優勝隊伍頒發大會 獎。(總成績得分相同時依序以紙飛機、筷子陀螺、老鼠鑽洞、浮沉玩 偶之得分為評比標準) 注意事項: 比賽時若有爭議情形產生,由專家評審處理。